政策法规
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处务会议制度
编辑人:   |    2016年04月19日

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处务会议制度

 

     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处务会议是贯彻执行上级、学校指示精神,部署全处工作任务,沟通协调有关工作,讨论分析和解决全处工作问题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为更好地实行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处务会议组成成员

   1、会议召集和主持人:处长。

   2、参加人员:处领导、秘书、管理人员。

   3、秘书(或记录员)出席会议,负责会议记录。

  二、处务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及学校的重要决定和指示,通报重要工作情况,部署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2、听取工作汇报,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

   3、制订和审定离退休人员管理处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

   4、研究拟定经费使用方案和人员机构调整方案等。

   5、研究离退休人员管理处队伍建设、人员的录用、推荐、调整、奖罚、聘用等重要问题。

   6、研究加强处内自身建设的有关问题和其他需要处务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

三、处务会议议题准备

1、列入处务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处领导、秘书、管理人员提出,秘书收集后交处长审批确定。

2、由处秘书负责做好会议准备,包括资料准备及通知会议的出席人员做好会议准备。

3、列入讨论议题的有关背景材料在会前送处长审阅。

  四、处务会议议事程序和规则

1、处务会议应当制度化、规范化。一般每2周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2、按列入会议的议题顺序讨论,不搞临时动议。

3、列入会议的议题由处长主持讨论,最后由处长归纳做出议题的决定。

4、处长因事缺席时,由处长委托副处长主持会议。

 五、处务会议会纪会风

参加处务会的组成人员必须按时到会,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与会,应事先向处长请假。参会人员在会前要将提交处务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提出明确意见、建议或方案。开会期间,与会人员一般不应会客或安排处理其他事宜,不经主持人批准,不得随意退席。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离退休人员管理处

                                                                2015 1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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