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关于离退休管理工作的五项制度
编辑人:   |    2012年03月28日

一、首问责任制。凡离退休询问、提交办理的事情,首问人员即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解答办理。
二、回复制度。凡离退休询问以及要求办理的事情,必须尽可能给予回答和办理,若不能办理的,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
三、督办制度。凡对涉及全院离退休工作和大多数离退休人员切身利益的大事,由处领导督促分管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
四、办结制度。任何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不得借故拖延或推诿。对不具备办结条件的和把握不准或一时难以解答的,应向离退休人员解释清楚。办理和处理的事情应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五、现任领导干部联系离退休老干部制度。原则上实行院级现任领导干部联系厅级和离休干部;系、部、处现职领导干部联系本部门处级退休干部。党委组织部应把现职干部联系离退休干部的情况,作为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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